■法治时报记者 王巍 陈太东
9月2日上午,艳阳高照。在乐东黎族自治县志仲镇志强村志强田洋,乐东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李钦与同事走访调查排水沟整改工作。
“服务保障‘三农’工作是我们的重点工作之一。我们紧盯妨害农业生产、影响农村稳定、侵犯农民权益等突出问题,以‘检察蓝’助推‘农业兴、农村稳、农民安’。”乐东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,乐东检察院立足乐东作为农业大县的实际,聚焦“三农”工作重点,充分发挥“四大检察”职能,出实招服务保障“三农”工作,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。
乐东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李钦(左三)与农户交流了解情况。记者 符传问 摄
聚焦重点领域
强化惠农专项资金管理监督
乐东是海南农业大县,瓜果产量稳居全省前列。乐东检察院紧扣县情实际,聚焦“三农”工作重点,在守好耕地红线、切实守住国家“粮袋子”的同时,强化惠农专项资金管理监督,推动乡村产业发展。
“乡村产业发展资金981万元退回后,我们积极组织人员学习相关政策法规,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水平,确保产业合作资金安全和经营效益。”近日,乐东检察院来到某镇政府开展“回头看”工作。
原来,该镇政府在入股发展荔枝产业时,存在专项资金使用未严格执行规定、审查把关不严等问题,以至于超额度投入乡村产业发展资金981万元,造成专项资金管理存在风险隐患问题。乐东检察院立案后,制发了检察建议,该镇政府积极整改落实,退返超额投入乡村产业发展资金981万元。
记者了解到,在该案中,针对行政机关在惠农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,乐东检察院依法及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,通过磋商、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,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,及时保护和合理使用乡村振兴衔接专项资金,维护国家惠农资金安全。
依法能动履职
守护“舌尖上的安全”
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,首先要把农产品质量抓好。乐东检察院依法惩治生产、销售危害农资安全犯罪行为,强化农村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检查,推动建立农产品安全“快检室”24家,同时督促行政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,切实服务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。
农产品的种植用药监督检查,是乐东检察院这两年重点关注的工作之一。
“你看,在这个农产品的采摘、收购和运输等环节,我们县全面实行附带二维码标签,各镇还会与种植企业和个人签订农药使用承诺书。”9月2日,记者跟随乐东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走访时了解到,为了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,让消费者更放心食用,乐东对重点关注的农产品实行二维码溯源监管,通过扫描二维码标签,可查看产地、生产者以及种植环节的一些事项等信息。
2023年,某批次农产品被反映种植存在安全问题。乐东检察院以公益诉讼立案后,联合县人大常委会出台“人大监督+检察监督”专项行动方案。针对涉农药的日常执法监管方面存在不到位等问题,该院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,要求依法履职,采取有力监管措施,加强行政监督管理。
相关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,随即进一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。除做好农产品溯源监管、签订用药承诺书外,还积极开展绿色防控措施,进一步有效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。在全县市场流通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抽查,进行有效打击整治,进一步规范用药等行为。
乐东检察机关督促多个行政机关依法协同履职,全力推动监管和治理体系、机制不断健全完善,有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。
创新办案模式
服务和保障“三农”工作
今年以来,乐东检察院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,对全县高标准农田建后监管缺失突出问题,开展专项监督并取得实效。以公益诉讼案件立案6件,发出检察建议5件,督促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责。截至目前,已落实管护资金200万元,用于2.5万亩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;共清理水利沟槽185条、总长10公里,督促清除杂草、生活垃圾和废弃物等875吨,健全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运行机制2个。
同时,为实现农田生态化、优质化生产,乐东检察院近日联合乐东农业农村局会签了《关于建立“田管家+生态检察官”协作工作机制》。
“在协作机制下,将通过整合‘田管家’在农田管理方面的专业优势,加强与‘生态检察官’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监督职能。”乐东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,该院将充分发挥“四大检察”职能,努力实现服务和保障“三农”效果最大化、最优化。
据介绍,该院还制定实施了服务和保障“三农”的相关工作方案,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,为服务和保障“三农”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。同时充分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,确保在刑事、民事、行政、公益诉讼环节中同步发现并及时移送涉及“三农”领域的案件线索。在积极创新办案模式方面,推行“公权机关+社会力量+数字检察”模式,拓宽案件线索来源;落实“人大监督+检察监督”机制,提升监督质效;打造“检察建议+调研报告+以案释法”社会治理矩阵,推动溯源治理、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,为“三农”工作保驾护航。